关于冬季灭鼠活动的通知

各部门、各单位:

为全面贯彻落实全国卫生和健康大会精神,巩固我市国家卫生城市创建成果,有效控制鼠密度,预防鼠传染性疾病暴发流行,确保我市顺利通过2017年度国家卫生城市复审,根据济宁市爱卫会《关于开展冬春季城乡集中灭鼠活动的通知》(济爱卫办函[2016]11号)要求,结合我校实际,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各部门、各单位在118日前到爱卫会(2号办公楼106室)领取灭鼠毒饵;118日至120日三天时间,统一开展集中投药。

在此期间注意以下事项:

1、引导儿童不要在毒鼠站附近玩耍。

2、请勿带宠物到毒鼠站附近活动。

  

爱卫会

 20171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