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日照校区住户申请停暖、恢复供暖的通知

日照校区各住户:

2017年度供暖季即将来临,现将停暖、恢复供暖的有关规定告知如下:

一、停暖

1.凡申请停暖的住户须具备以下条件:

1)供暖方式上具备单户停暖条件;

2)不在本校区工作或供暖期间在外地生活学习的。

  2.因停暖而使周边用户室内温度过低而无法正常生活的,将不予停暖。

二、申请

1.此前提出申请并准予停暖的,无需再次申请,按停暖执行。如恢复供暖,需提交书面申请(见附表)。

2.凡新提出停暖、恢复供暖的住户需报书面申请,交社区管理办公室(家属区北门社区服务大厅内)研究审批。

三、热力公司明确规定,供热设施已加装数字远传和流量监控系统,住户不得改造,违者热力公司重罚。

四、按节能改造要求,户内都安有温控器,温控器是通过温度设定自动调节热水流量的装置,请各位老师在供暖之前插上电源并打开温控器开关,设定室内需要温度,按使用说明书进行调节。

五、停暖、恢复供暖申请截止时间:20171026日。

此前申请了停暖但在截止时间内未提交供暖申请的,需住户到热力公司办理相关手续。

社区管理办公室联系电话:2981267

六、附表(停暖、恢复供暖申请表下载)。

 

 后勤管理处

  20171012

 停用、恢复暖气审批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