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选调扶贫工作重点村驻村工作队员的通知

各党委(党总支),各单位、各部门:

根据省委组织部《关于扶贫工作重点村驻村工作队进行充实调整的通知》(鲁组字[2018]7号)精神,经学校党委同意,现就选调扶贫工作重点村驻村工作队员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调数量、去向及期限

全校共选调1名工作队员;

工作队员原则上安排在我校目前第三轮第一书记帮包的村;

根据上级要求,驻村工作队员驻村时间不少于2年,驻村工作期间干部一般不轮换。

二、选调标准

政治素质好,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和“四个自信”、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全面贯彻执行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工作作风扎实,事业心和责任感强,敢于担当、肯于吃苦、甘于奉献;综合能力强,熟悉农村,热爱“三农”工作,又一定组织协调能力,善于做群众工作;身心健康,具备履职条件。

三、选调的程序

选调采取个人报名和组织推荐相结合的办法,在个人报名并经组织审查后,由学校党委研究提出人选。省委组织部统一培训后到岗。

四、支持保障

驻村工作队员驻村期间,只转移组织关系,不转行政、工资关系;按每人每天100元和实际驻村天数计算发放工作补助,每人每月给予720元交通补贴。

五、报名时间

请于1月26日(周五)下午五点前向党委组织部报名。



党委组织部

2018年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