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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结合专业特色 详解“法治中国”——法学院召开解读十八届四中全会公告教职工座谈会

    115日上午,法学院全体教职工齐聚一堂,开展了一次别开生面的政治理论学习会。此次理论学习一改传统的宣讲模式,以座谈、研讨的方式深入解读十八届四中全会公告。

    法学院教师以法学专业理论研究的视角,在学理层面上深入剖析了公告精神。院长袁兆春教授作为四中全会精神宣讲团成员,率先谈了他对“依法治国”的理解,他对四中全会公告的理论创新和时代意义做了高度评价,结合我国当前法治工作的实际情况,阐明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三位一体建设的重要意义,他期待学院教职工结合自身的法学专业研究背景,求实创新,为建设“法治中国”贡献自己的正能量,切实为社会服务,为地方服务。

    法学院教工党支部组织委员李继刚副教授的发言主要从他所擅长的行政法研究领域出发,总结了公告在“依法行政”方面的五大亮点:一是完善行政组织和行政程序法律制度;二是强化行政机关监督,坚持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三是行政决策的约束问题;四是与民生有密切关联的城管、食品药品、工商质检等领域执法问题的细化;五是政务公开逐步成熟。

    法理与法史教研室王林敏副教授从法理学角度,表达了自己对于“法治中国”这一核心概念的见解和领悟,他指出,自党的十八大召开以来,“法治中国”已成为法学界探讨的热点问题,十八届四中全会明确了对“法治中国”的界定,他认为在法治的五个原则中,尤其重要的是“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坚持从中国实际出发”,中国的法治和西方法治既有联系,又有区别,对西方法治可以借鉴,但不可照搬,“法治中国”能够体现法律的工具理性和人民的共同意志,是巩固中国共产党执政地位、提高党的执政水平的必经之路。

    诉讼教研室孔庆余副教授指出,依法治国首先要保证坚持党的政治领导、思想领导不动摇,不断规范公权力,完善社会主义法治。

    法理与法史教研室马洪伦博士则从“法制宣传日”到“国家宪法日”这一变更入手,探讨了公告对宪法权威的表述,指出党的权威和法律的权威是一致的。

    法学院副院长张益刚教授补充说:“党治、法治、政治、德治、宪法”这十个字是作为法律人所必须了解和坚持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的召开,标志着国家法治的华丽转型,这是众望所归、民心所向,通过对全会公告的解读,我们欣喜地看到:中国法治的春天到来了;具体到我们的小我而言,法律人的春天到来了。他希望全体教职工能遵循“法治中国”的指导思想,与时俱进,开拓进取,做一个走在时代前列的、合格的法律人。

    座谈会上,同志们各抒己见,各展所长,充分展示了法学院教师良好的学术修养和精神面貌,现场气氛严肃而热烈。与会的老师们纷纷表示,参与此次座谈后受益匪浅,十八届四中全会将“依法治国”的理念提升到前所未有的高度,这一理念不仅与法学院教师的科研、教学等工作息息相关,也将对法学专业学生的就业等问题产生深远的影响。座谈会兼顾政治理论的高度和专业理论的深度,对全会公告进行了深入解读,有助于高等教育工作者把握时代脉搏,在未来的各项工作中取得更好的成绩。

    (文:徐    李冬楠           来源:法学院     编辑:宣传部新闻中心    责编:孙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