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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校友风采】心怀忠诚 守护公正——记我校历史文化学院88级校友、邹城市人民检察院罗怀公

    他从事人民检察工作二十年,先后办理各类案件千余起,无一错判、漏判、上访,受到上级检察机关和市委、市政府的表彰和奖励,多次被授予山东省优秀检察官、优秀办案人、济宁市优秀青年卫士、优秀共产党员等荣誉称号,并多次记功嘉奖,他就是邹城市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政治处主任、公诉科长罗怀公。

    倾心理解百姓疾苦

    罗怀公的父亲是一位退休检察官,在父亲的影响下他考入了市检察院。从上班的第一天起,父亲就叮嘱他:“作为一名人民检察官,千万不要忘记‘人民’二字,做好工作,要心怀公正公平,要善待百姓,老百姓难呢,不是到了份上,哪个愿意到检察院来上访啊!”父亲的教诲时常在他耳边萦绕,时刻影响着他的工作。

    2009年7月,他接手了一起审查批捕重大盗窃案件。一个盗窃团伙在邹城、微山、汶上等地交叉作案,发案时已经盗窃百姓牛、羊200余头(只),涉案金额高达18万余元。一时间,百姓人心惶惶,为防止自家牲畜被盗,很多农户只能睡在圈旁。这天热无雨好说,冬天下雪怎么办?牛羊可都是老百姓的贵重财富,如果被偷走了,损失多大啊。

    罗怀公下决心要把这个案子办好,追回受害者的损失,让乡亲们睡个好觉!他加班加点阅卷,仔细分析案情,终于发现一名嫌疑人只是供述了被盗牛羊的去向,但是收赃人的信息非常模糊。于是,他亲自带人察看被盗现场,身着便装驱车找人。经过一番苦苦搜寻,终于找到了那位“知情人”,但却被证人拒之门外。原来那人和嫌疑人是邻居,作证后怕被报复。罗怀公一次次到他家中促膝长谈,还随他一同下地劳作,劝他将心比心,换位思考,让那些家里贫穷的乡亲少些损失。功夫不负有心人,他的诚心感动了证人,提供了证据,顺藤摸瓜抓到了销赃人,追回大部分被盗赃款,及时返还给失主。失主们激动地说:“没想到检察官做事这么认真,把我们被偷的东西给追了回来。”“真是我们的恩人,俺不再为孩子上学发愁啦”!

    用心为民多办实事

    按照“延伸法律监督触角,促进检力下沉”的要求,市检察院在北宿镇建成首个派驻基层检察室。罗怀公主持制定了公诉科《衔接派驻检察室实施细则》,设立了派驻北宿镇公诉组,开展法制宣传教育,轮流值班接待群众来访,带领科室人员深入田间地头、社区学校开展法律宣传教育,宣传党在农村的优惠政策,发放维权“热线名片”,增强农民维权守法意识。三年里,他带领公诉科接听基层群众咨询、求助电话3128个,接待群众来访100余人次,帮助群众解决实际困难118个,化解社会矛盾46起。

    在省检察院组织开展的“五进两服务”大走访活动中,罗怀公联系城前镇东尚河村,在入户走访中了解到该村土地没有水浇条件,是典型靠天吃饭的穷村。更令人头痛的是村里没有水井,村民吃水要到离村十多公里的邻村去运水。村里“小脚”的王大娘年逾八十,平时生活用水靠邻居接济,有时拿着瓢盆接雨水度日。总是小心翼翼地从水缸里舀出一勺浑浊的水,再小心翼翼地倒入水壶,浪费一滴都心疼。罗怀公看在眼里,酸在心里,暗下决心,一定要想方设法为村民打口井!

    在给领导汇报后,他跑财政,跑水利,跑设计,跑运输,多方奔走,筹措了10万元资金。项目定下来后,他又亲自协调勘测地形,草拟规划,一环紧扣一环,不到2个月的时间,不仅打了一眼深水井,还修建了饮水机房和农田灌溉机房,彻底解决了群众吃水浇地问题。竣工那天,村民们兴高采烈地来到检察院赠送锦旗表谢意!

    真心关爱失足学生

    学生是祖国的花朵,更是祖国的未来,罗怀公在关心爱护失足学生身上倾注了满腔热血,做到了情洒校园。

    今年6月,罗怀公审查一起盗窃案,案中的嫌疑人孙某,系山东科技大学大一学生,其父亲瘫痪在床,母亲因车祸住院,没有经济收入,孙某在学校省吃俭用,从来舍不得多花一分钱。寒假里,孙某到我市一家台球会所当服务生。他母亲出院结账时,不符合“新农合”报销的费用有4000多元。4000多元钱不算多,但对孙某来说却是个天文数字。他拿不出来钱,医院还要钱结算,于是他便偷了“名仕”台球会所2000多元现金和一部手机,手机卖出后,为母亲交了住院费。罗怀公看完案卷后,立即去看守所提审。他知道,这个孩子需要帮助,更需要关爱。在提审室里,他详细了解了其家庭地址和联系方式,第二天,就带着自己的4000元钱来到了孙某的家里,看看床上躺着的孙父,问问车祸初愈的孙母,把钱送到孙母手中,留下了自己的电话号码,告诉她说:“有困难再给我打电话,孩子的事我会依法从轻处理。”孙母感动得泣不成声,跪在了罗怀公面前,喃喃说道:“你是俺救命的菩萨!”

    罗怀公快速办理了这起案件,鉴于案情轻微,社会危害性不大,为生活所迫而实施犯罪,且是初犯,主动退赃,遂对其做不起诉处理。随后,他又到民政部门和孙某所在镇、村联系救助事宜。结案一个月后,罗怀公又去他家看望,孙某已回到了大学校园,孙母的身体也渐渐好起来了。

    罗怀公结合自己所办案件撰写了《量刑建议入庭审工作意见》,提出了红、绿、金、蓝、橙“五色工作法”,即红色关爱,让关爱贯穿办案全过程;绿色通道,让案件办理更规范更快捷;金色工程,最大限度地创造浪子回头机会;蓝色希望,引导未成年人走出犯罪阴霾走向未来;橙色预警,防患于未然创新办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他还结合农村实际,联合派驻检察室制定了《关于加强强农惠农资金监督管理的实施意见》,获得市领导的高度重视,并推动惠民新措施在全市落实。省检察院领导到我市调研时,对他的这一做法予以充分肯定,说道:“在别的地方只听到想法,在邹城已经看到了真实”。

    罗怀公,一个平凡而又不普通的检察官,二十年如一日在平凡的岗位上默默地奉献着,用自己的实际行动诠释了检察官的信仰,用公平正义履行着检察官的誓言。